关于肖碧清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时间: 2023-06-14 15:33

关于肖碧清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

2023公(026)号

        2023年6月14日,继承人(肖碧清)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蒋明生)位于营山县新北路101号尚城阳光5幢2单元1层3号(50%份额)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肖碧清)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蒋明生

肖碧清(被继承人配偶)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新北路101号尚城阳光52单元13

建筑面积:

105.42平方米


住宅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去世,其长女蒋冬梅、次女蒋兰放弃继承权,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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