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69号)和营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营财农〔2023〕24号),下达我局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3万元。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相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联系人:唐旖琦,联系电话:0817-8271723。
营山县财政局 营山县乡村振兴局 营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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