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负责依法依规决策本乡镇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4、负责指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5、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6、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7、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民族宗教等工作。 

    8、负责拟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9、负责综合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维护辖区秩序。

10、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12、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3、负责编制和 执行本 级政府 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1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15、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龚高强同志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友福同志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杨辉忠同志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分管环保(含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交通建设、重点项目管理高速建设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河(湖)长制办、高速路建设办公室。

对接县人大各委室、县政协各委室、县河长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绥交投公司等部门。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以及所联片联村等各项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吴文涛同志  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事务。

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统战、民族宗教(反邪教)、保密、机关安全保卫、党政内务服务、来人来客接待、政府食堂管理、干部管理、党务政务公开、政府机关建设、老龄(含关工委、老干部、老龄协会、老体协)、深化改革、文教体育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报道组。

对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统战部(民宗局)、民盟营山总支、民进营山总支、县保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党政网管理中心、县直机关工委、县志办、县深改办、县老干部局、县文广旅局、县教科体局等部门。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以及所联片联村等各项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员杨炎同志  分管纪检监察、政法、综治、防邪、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理、禁毒、干部考勤考核、督查督办、目标管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办党委信息报送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纪检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党政目标督查办。

对接县纪委监委各部委室、县委巡察办、县目标办、县政法委、县依法治理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以及所联片联村等各项工作。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中琼同志 主抓党建、组织、宣传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宣传)、工会、妇联、团委、档案管理、党务政务信息调研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协助吴文涛同志做好党建、组织、人事、干部管理工作。

具体分管党建办、党委宣传报道组。

对接县党建办、县委组织部各科室、县委宣传部、县党研室、县委报道组、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档案馆、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等部门。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以及所联片联村等各项工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鲜华祥同志  分管武装、卫健(含新冠疫情防控、艾滋病防控)、财政、金融、农村财务管理、资产经营管理、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易地搬迁后续发展、商务和经济信息化、人防、场镇建设与管理、村建、退役军人与管理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财政所、镇中心卫生院、法堂卫生院、农商银行、邮政所(邮政银行)、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对接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城乡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天府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等部门。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以及所联片联村等各项工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蒲梅同志  分管民政(含敬老院)、人社、镇村道路养护、路长制、就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居保、农民工服务管理、残联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民政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对接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以及所联片联村等各项工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雄同志  分管农业农村(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水利、防汛、安全饮水工程、综合行政执法、科技、畜牧、供销、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蚕桑、自然资源规划、产权制度改革、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林业、旅游、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

具体分管乡村振兴及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防汛办、县水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县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以及所联片联村等各项工作。

副镇长曾超荣同志 负责抓好法堂片区日常管理和日常工作,分管信访、维稳、大调解、多元化解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协助杨炎同志抓好综治、防邪、禁毒、依法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对接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以及所联片联村等各项工作。

副镇长邓娇同志  分管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含食品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气象、统计、依法治理、政府法制、七五普法、通信、电力、能源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安办、消防办、管船、统计站、社事办、依法治理办、供电所。

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县交安办、县交警大队、县运管局、县海事处、县路政大队、县消防大队、县防汛办、县气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国网电力营山分公司、县天然气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以及所联片联村等各项工作。


机构设置:

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林业、水产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2)负责新品种、新农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3)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4)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作业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5)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包括农业化肥减量、秸秆禁烧等;(6)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服务工作;(7)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包括禁渔、禁捕等;(8)负责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工作,制定乡村振兴方案并组织实施;(9)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建设,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10)负责统筹推进乡村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1)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群众获得感;(12)负责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13)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14)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15)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16)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17)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乡镇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18)负责乡、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19)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20)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营山县新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文化旅游服务)

1)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等服务工作;(2)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3)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4)指导建设村(社区)文化活动室;(5)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6)负责在县供销社的业务指导下抓好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7)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旅游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完善文化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域旅游发展;(8)负责红色基因、农垦精神、知青文化、风土人情的挖掘、传承和发展;(9)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民风民俗、自然资源、研学教育、基础设施、业态布局等休闲观光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建设、利用等工作;(10)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11)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营山县新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就业、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3)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4)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5)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6)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录入、维护及统计上报工作;(7)负责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创业咨询服务和培训,做好农民工回引创业服务工作;(8)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保障等工作;(9)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10)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营山县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

1)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具体实施;(2)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3)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4)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5)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6)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7)牵头承担政务办事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一窗受理”等相关工作;(8)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9)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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