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能源发展改革、价格工作,粮食流通储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牵头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能源发展和改革、价格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 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定贯彻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具体办法,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六)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 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负责县级项目规划储备和重点项目实施的综合管理工作。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县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有关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四)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对国、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县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 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县重点项目推动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十八)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拟订全县实施国、省、市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的具体办法,统筹掌握、监测全县能源发展情况,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指导协调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九)协调争取国、省、市对我县能源行业的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争取国、省、市对我县能源产业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

(二十)负责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全县 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有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十一)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跟踪了解能源运行和安全状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全县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安全管理。

(二十二)在国、省、市能源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开展能源对外合作规划,按照规定权限上报核准能源境外投资项目。

(二十三)组织编制全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规划、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并协调管理实施。

(二十四)贯彻执行内外贸易、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粮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负责粮食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规划全县粮食系统电子政务。

(二十六)承担全县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拟订全县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监督执行,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合作交流。

(二十七)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代储企业、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八)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二十九)拟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拟订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三十)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省、市、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三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服务事项。

(三十三)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发改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一、党组书记、局长:陈春洁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双燕

分管投资管理、重点项目、工业交通(含铁路机场)、经济研究、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区域协调发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工作。分管综合投资股、项目协调管理股、工业交通股、规划和社会发展股、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分管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统计、环保、党风廉政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丽华

分管政策法规、招标投标管理、经济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资源环境保护、农村经济、以工代赈、托底帮扶、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经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资源环保与能源股、农村经济股、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分管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统计、环保、党风廉政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冬梅

协助副局长罗双燕分管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区域协调发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工作;协助副局长王丽华分管优化营商环境、托底帮扶等工作;协助党组成员王一民分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群团、乡村振兴、政工人事等工作。协助副局长罗双燕分管规划和社会发展股;协助副局长王丽华分管经济体制改革股;协助党组成员王一民分管局办公室。负责分管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统计、环保、党风廉政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党组成员:王一民

分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群团、乡村振兴、政工人事、财务审计、工会、信用体系建设、财政金融、粮食、监督检查、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务股、财金商贸股、粮食产业发展和调控股、粮食仓储股、监督检查股、县粮食监测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分管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统计、环保、党风廉政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经研中心主任:杨成

分管收费管理、价格调控及认证等工作,分管收费和资源环境价格股、县价格认定中心;协助副局长罗双燕分管重点项目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协助副局长罗双燕分管项目协调股。负责分管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统计、环保、党风廉政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后勤接待、物资采购、机要、档案、小车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关 党建、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安全保密、机构编制、效能建设、教育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党务、群团、 妇女、工会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日常工作。

综合投资股

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分析和报送。负责对县经济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审核、转报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稳投资工作政策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建议;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政策;牵头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工作;牵头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推动、调度、督查、通报等工作;牵头“互联网+”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指导编报、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政法、党政机关、城建基础设施等项目;并负责并转报申请国省财政性资金;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项目协调管理股(县重点办)

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对项目推进工作及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汇总并发布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县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县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股(营山县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与起草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参与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负责县级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

经济体制改革股(县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

经济体制改革股(县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拟订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转报、安排国、省、市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按照省、市经动办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

财金商贸股

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县级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审查、转报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指导协调债券申报,做好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负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的审核、转报和监管;参与研究和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分析县内外市场运行情况,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受理、转报和争取我县棉花、农产品等进出口关税配额;研究拟订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政策;审核转报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的目标和措施;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组织申报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承办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的审批、转报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外商投资项目。

工业交通股(县机场办)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承办食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管理的特种行业有关工作;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转报国、省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协调自主创新体系发展;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进程,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含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县级财政性投资安排和建设资金平衡意见,申报中省财政性投资。负责组织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有关工作。负责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机场办日常工作,负责我县机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争取国、省、市对我县机场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协助做好机场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解决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助解决机场建设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我县机场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实施办法、项目管理办法,保障机场项目顺利实施。

农村经济股(县以工代赈办)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 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部分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编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负责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县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特殊类型地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部门协调、检查、督促和总结等工作。

资源环保与能源股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省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节能综合协调、组织拟定节能规划和政策措施、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负责拟定贯彻国省综合性能源产业政策、能源行业标准、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实施意见,按国省市相关要求做好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落实国省电力体制改革政策和方案,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负责编制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能源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电力项目和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做好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电力建设扶贫; 负责组织实施电能替代工作;负责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拟定扶持政策,组织、协调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做好能源科技进步相关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负责与国、省、市发改、能源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争取国、省对我县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与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天然气利用和申报,配置用气指标;参与协调农村能源工作。负责全县石油燃气输送管线保护、燃气管道建设安全管理工作。

规划和社会发展股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西部重点区域发展规划,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重大政策,提出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订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统筹协调各专项规划,营山融入重庆、川东北经济区协同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区域合作、区域协同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拟定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收费和资源环境价格股

贯彻落实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法规和政策,按省定价目录制订和管理制订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教育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项目收费标准,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 协调有关收费争议。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 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负责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拟定实施价格调整改革规划, 拟订全县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价格听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预测预警全县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做好市场价格分析;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粮食产业发展与调控股

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粮食收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及管理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参与有关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 粮食收购网点及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和为农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订单生产,培育发展粮食流通龙头企业;负责全县粮食工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县优质粮食工程、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中国好粮油”行动、放心粮油体系建设;负责粮食系统支持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性用粮计划;提出全县地方储备粮的总体规模、布局、收储、轮换、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安全应急网络体系规划建设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建立和实施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制度,组织协调县内外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全县粮食购销活动;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按照上级安排落实全县军粮、救灾粮食供应计划。

粮食仓储管理股

负责全县粮食行业仓储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春、夏、秋、冬四次储粮安全大普查;制定县级储备粮的仓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储粮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监督管理和上报。协助做好辖区内代储中央储备粮以及中央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备粮食和各级地方储备粮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粮食行业仓储管理技术应用和技术推广;组织和协调县内外的政策性粮油的调拨、 运输并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省、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审核、受 理、上报工作;负责全县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负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及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指导并推动粮油技术和标准质量管理、质量认证工作;拟定全县粮食行业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农村储粮新技术的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地方储备粮、军粮等政策性粮食计划、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负责牵头、协调、配合涉粮执法部门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粮食系统安全、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抓好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指导粮食与物资储备行业的日常监管和应 急抢险工作。

财务审计股

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年度预算资金管理、工资福利发放、票据管理、 纳税申报内部审计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系统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推动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组织编制单位经费预算与决算;负责日常财务收支、财务记账工作;负责日常财务数据报表的填报及上报工作。负责单位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及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投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宏观政策措施落实及决策执行以及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财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财务和会计制度,负责编制粮食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定期编报财务会计报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资金和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资金绩效情况、成本效益情况、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负责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办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利机构以及上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查询、查核等有关审计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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