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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008774051C/2018-004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02-18

营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18 | 来源: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

(三)负责编制全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环保项目编制和申报;会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环保项目资金。

(四)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

(五)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

(六)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七)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

 (十一)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科技进步、重大环保科研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

(十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学术交流及全县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等活动,并指导技术合作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培训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培训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四)指导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参与环保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环保局本级,以及下属二级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环境监察护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环保局2018年收入预算441.8207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1.8207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预算441.8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3007万元,占75.66%;项目支出107.52万元,占24.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环保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441.820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4719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环保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8207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4719万元,增长5.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环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82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233万元,占9.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444万元,占3.47%;节能环保支出358.279万元,占81.09%。住房保障支出25.574万元,占5.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62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34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7.9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0.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5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环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30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4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8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

1.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中:

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计划用于环境监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与2017年相差无几。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2.5万元。计划用于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2018年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减少800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相差无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环保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环保局机关及下属环境监察护法大队、环境监测站(二级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83.553万元,比2017年增加55.5403万元,增长24.3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环保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

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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