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4051C/2018-0046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02-18

营山县旅游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18 | 来源: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营山县旅游管理局属参公的事业单位,执行行政的会计制度,编制数8名,现有管理人员6名,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旅游市场和旅游企业的管理办法,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统筹管理旅游业专门人才的教育和培训,组织旅游业各类专业人员的考评和发证;负责旅游业旅游行业的计划、统计和资料汇集;按规定组织行业检查评比、处理旅游投诉,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营山县旅游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人,其中,工勤编制1个,参公事业编制7个。单位内设有内设行业管理股和办公室。现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旅游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91.88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88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预算9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8万元,占58.75%;项目支出37.91万元,占41.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旅游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91.8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74万元,增长0.96%,主要因为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旅游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8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4万元,增长0.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营山县旅游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7.58%;医疗卫生支出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2.72%;商业服务支出7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85.15%;住房保障支出4.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4.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商业服务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43.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4.商业服务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4.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旅游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营山县旅游管理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

1.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越野车0辆。

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计划用于旅游工作的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营山县旅游管理局行政运行经费支出35.22万元,比2017年增加10.98万元,增长45.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营山县旅游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商业服务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基本支出。

5.商业服务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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