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4051C/2019-0128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07-09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7-09 | 来源:县财政局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新型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组织制定全县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和监督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确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拟定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指导管理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医保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

(1).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特殊人员医疗管理等行政职能,交由县医保局机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四)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机构改革组建营山县医疗保障局。编制13名,实有6人。县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医药管理股、基金监管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119.8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888万元,占100%。

2019年支出预算119.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88万元,占49.95%;项目支出60万元,占50.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119.8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888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5万元,占6.53%;卫生健康支出107.368万元,占89.56%;住房保障支出4.695万元,占3.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8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支出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支出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4.5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6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支出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1.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计划用于因工作检查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营山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42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营山县医疗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营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支出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支出部分。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基本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其他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支出部分。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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