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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008774051C/2024-0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10

关于营山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4-01-10 | 来源:营山县财政局

一、县级财政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复预算以及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复调整预算后,由于中省市分配下达了财力性转移支付、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清理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根据预算法等规定,结合县级财政收支变化情况,需对年初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一是年初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96500万元,现预计实现91000万元,调减5500万元。

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债务要纳入预算管理。今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21603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3060万元(新增债券17100万元,再融资债券35960万元),纳入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专项债券16297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00500万元、再融资债券 62470万元),纳入基金预算调整;世界银行贷款1273万元纳入公共预算调整。

二是上级财政较年初预算增加下达各类专项及定向补助和财力性转移支付,如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疫情防控财力补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补助资金和其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等,需调整收支。

三是按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预〔2016〕7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行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的通知》(川财预〔2021〕73号)要求,因增加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需调整收支。

四是年初部分刚性支出因财力不足未足够安排,新增财力到位后需重新调增支出,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奖及退休人员慰问金、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配套等。

五是政策性增支需调整支出。如支付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及发行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民生政策提标等政策性增支因素。

(二)收入预算调整

全县总财力调整为635697万元,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收入调整预算470174万元,增加165523万元。调整收入的来源:

一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实现91000万元,比年初预算96500万元减少5500万元;

二是上级各项补助收入434080万元,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补助增加151483万元。其中定向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25736万元;财力性补助2375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等收入增加10766万元,增加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5118万元,增加托底性财政力补助3154万元,增加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补助1715万元,增加“拼经济搞建设”专项激励资金300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994万元;

三是债务转贷收入54333万元,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增加1389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617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1273万元;

四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预算平衡财力203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650万元。

调整后全县总财力减上解支出27825万元为607872万元,剔除各类专项资金、债券收入、部分非税纳入对口安排支出后,县级财政可用财力为35033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859万元。

(三)支出预算调整

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09515万元,根据全县总财力635697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7825万元,减去再融资债券线下列支35960万元,剩余支出571912万元,调增支出162397万元。调增支出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中省市下达的定向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扣除纳入财力统筹后新增115629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用途安排资金;

二是增加人员支出 15029万元;

三是增加运转支出4086万元;

四是增加民生和社会保障支出4110万元;

五是增加信访经费310万元;

六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2188万元;

七是增加政府采购经费1211万元;

八是增加基本建设支出6236万元;

九是增加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

十是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出8890万元;

十一是增加上年结转对应安排支出11120万元;

十二是增加其他支出1929万元;

十三是调减年初预留项目资金9446万元;

十四是本年结余105万元。

根据全县财力和实际情况,2023年财政总支出调整为635697万元,其中上解支出调整为278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18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960万元,结余10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93113万元,县十八届人大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批准调整增加专项债券收入87900万元,现根据应收尽收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指标流转收入、上级下达的专项基金补助收入和专项债券收入及上年结余等情况,需再次调整增加收入63847万元,调整后2023年基金总收入344860万元。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113万元,县十八届人大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批准调整增加专项债券支出87900万元,根据县本级基金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和专项债券对口安排支出情况,需再次调整增加支出63847万元,2023年基金预算总支出344860万元。具体数据如下:

(一)基金收入344860万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按应收尽收计算调整为12498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实现98916万元,扣除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920万元及上解省级支出544万元后实际可用收入为97452万元,耕地指标流转收入27528万元)。年初预算数77697万元,需调增收入47283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36万元。年初预算3000万元,按预计完成情况调减收入1464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收入1818万元,该项收入年初预算1000万元,因2022年供水公司代收的污水处理费转入财政时间较晚在2023年入库而调增收入818万元。

4.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3665万元。根据预计情况调减收入1235万元。

5.再融资债券收入62470万元。该项收入年初已纳入预算,对应用于偿还专项债券支出,数据不变。

6.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00500万元。该项收入只能对应安排债券项目支出,年初无法预计未列入预算,县十八届人大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批准调整增加专项债券收入87900万元后,再次调整增加收入1260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5845万元。该项收入仅能对应安排支出,因无法预计而年初未列入预算,现根据到位情况调整增加收入5845万元。

8.上年结转收入14046万元。其中包括2022年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结转至2023年使用部分。

(二)基金支出344860万元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2988万元。年初预算6000万元,根据实际支出需调整增加支出6988万元,主要增加项目有:华邦天誉、玉龙城、阳光大地安置房回购款,工业园区拆迁经费等。

2.土地开发支出5536万元。年初预算3000万元,根据实际支出需调增2536万元,其中大额支出项目有缴纳耕地占用税1628万元、水库管理用房缴出让金390万元,国资中心缴纳土地出让金2951万元等。

3.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5511万元。年初预算2500万元,根据实际需支出情况调整增加3011万元。主要增加项目为失地人员安置资金。

4.城市维护支出8475万元。年初预算9500万元,将部分项目纳入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中支付减少支出1025万元。

5.乡村振兴支出95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专项资金在应在本年支付736万元,年初预算8000万元,根据乡村振兴要求调整增加支出15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全县污水处理、垃圾转运等相关支出。

6.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1818万元。年初预算1000万元,该项目为污水处理费收入对应用于污水处理相关的支出,现根据收入情况调整增加支出818万元。

7.债务还本及利息支出49079万元。比年初预算48313万元增加766万元,其中:专项债券付息因2023年债券到位时间较早增加付息支出1594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在上级专款中支付减少612万元,清算2022年度隐性债务利息减少支出216万元。

8.其他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9801万元。该项支出为土地挂钩项目指标流转收入对应安排支出。因年初未列入预算需增加支出29801万元。

9.专项债券项目收入对应安排支出33193万元。该项支出根据收入情况安排,暂按年初预算不变。

10.其它支出1108万元。年初预算5137万元,调整减少40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美好物业人员经费43万元,自规局和住建局基金征收业务经费6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结转到本年支出465万元。年初预算支持房地产业发展购房补贴资金4000万元预计在2024年1月支付,纳入2024年预算。

11.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5845万元。该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全部按来源要求对应安排支出。

12.新增专项债券支出100500万元。该项支出根据收入情况对应安排,未列入年初预算,根据专项债券收入情况,县十八届人大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批准调整增加专项债券支出87900万元后,需再次调整增加支出12600万元。

13.再融资专项债券支出62470万元,和年初预算不变。

14.调出资金19000万元(调出到公共预算安排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5000万元。

根据1-11月基金支出、12月预计支出以及消化2022年挂账未列支以及专户垫支部分,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应为503987万元,全年收支品迭后基金支出缺口预计164127万元。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县级基金必须保持收支平衡,支出缺口164127万元将无法在基金决算和报表中反映,只能继续由专户垫支和“支出挂账”处理。在收入预算中,按应收尽收全部足额纳入调整预算,支出预算中,可能还会产生不可预见支出,因此,支出缺口将会继续加大。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26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后分别为:营山县圣新天然气有限公司1000万元,营山县福润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600万元,四川绥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元,营山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00万元,营山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万元,四川丰和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元,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60万元,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2600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由原来的650万元调整为1300万元;拨付县属国有企业资金用于增加注册资本金、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的支出由年初预算650万元调整到1300万元,调整后具体情况为:营山县圣新天然气有限公司460万元,营山县福润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40万元,四川绥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50万元,营山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元,营山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万元,四川丰和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60万元,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0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社保基金已纳入市级统筹,县级不再作调整。

由于年度预算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调整预算还将出现收支变化,具体变化情况将及时按程序报告。


附件:1.营山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表

        2.营山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

        3.营山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表

        4.营山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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