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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008774270N/2023-0002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8-22

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时间:2023-08-22 | 来源: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营建消审〔2023〕11号

营山润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3年8月15日申请芙蓉水镇文旅产业园商业三区(设计单位:四川省大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四川矩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芙蓉大道东北侧、一环路北段北侧;总建筑面积:15568平方米,其中3-1建筑面积2902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3.798米,为商业用房,属于多层公共建筑;3-2建筑面积2451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3.798米,为商业用房,属于多层公共建筑;3-3建筑面积3553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3.798米,为商业用房,属于多层公共建筑;3-4建筑面积2902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3.798米,为商业用房,属于多层公共建筑;地下室建筑面积376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高度4.8米,使用性质为车库及设备用房。)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营建消审凭〔2023〕10号)。经审查,结论如下:合格


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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