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绿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
根据《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属绿水镇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缴费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在异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在本县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
三、缴费时间
(一)集中缴费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集中缴费时间结束后,各类参保人员全年仍可缴费参保。
(二)未在集中缴费时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满3个月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在出生3个月内或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新生儿,不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
四、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
1.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正常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可直接通过现金、银行代收、第三方便捷支付、税务征收等方式缴费参保。
2.新生儿、新参保人员、断保续缴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护照、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等)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服务平台(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二)缴费方式
1.现金收费:由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代办人员包户,采用定点收取或上门收取方式,通过现金或智能POS机刷卡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后汇总缴纳。
2.银行代收:缴费人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工商银行、农商银行、天府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乐山银行的代办点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
3.第三方便捷缴费
(1)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2)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4.税务征收:缴费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业务。
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缴费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县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纳。
不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请及时持有效证件到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暂停参保业务。
五、资助参保
(一)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
(二)城乡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南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75%给予定额资助(即个人缴费标准为95元/人)。
(三)稳定脱贫人员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2024年按南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25%进行资助(即个人缴费标准为285元/人)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的资助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行参保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工程,对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积极动员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专栏宣传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相关知识,特别是要做好各类重点人员医保政策宣传,全力推动各村(社区)重点人员全员参保,全面履行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征缴职责。
(三)加强督导考核。绿水镇对各村(社区)征缴工作推进情况,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村(社区)通报表扬,对完成目标任务差的村(社区)通报批评。
附件:绿水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目标任务分解表
营山县绿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绿水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目标任务分解表
村(社区) |
户籍人口(七人普) |
任务数 |
备注 |
沙桥社区 |
1990 |
1512 |
|
安固社区 |
2836 |
2155 |
|
文殊社区 |
2683 |
2039 |
|
歌扬村 |
1798 |
1366 |
|
群力村 |
2218 |
1686 |
|
石桥村 |
1229 |
934 |
|
川洞村 |
1982 |
1506 |
|
浮山村 |
2176 |
1654 |
|
合水村 |
1985 |
1509 |
|
猴坪村 |
1301 |
989 |
|
透龙村 |
1998 |
1518 |
|
龙泉村 |
2009 |
1527 |
|
锁口村 |
2184 |
1660 |
|
绿水镇(合计) |
26389 |
2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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