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绿水镇委员会 绿水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晓晖关于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要批示要求,按照省、市、县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安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办”),负责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 任:陈 琴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主任:吴彦亭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刘 果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沛帆 司法所所长
刘小斌 市监所所长
陈小清 社会事务和民政办公室主任
谢 欣 卫健办主任
李 海 团委副书记
杨 丽 妇联副主席
吕 琳 绿水中学校长
王小兵 绿水小学校长
张 全 安固小学校长
王福林 绿水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二、主要职责
镇专项办按照省市县专项行动总体方案明确的要求,内设综合组、打击组,负责协调、指导全镇专项行动工作。
1.综合组:设在镇综治办,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调查、研究和宣传推动,与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打击整治各项工作落实。
2.打击组:设在绿水镇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单位参与,主要负责案件侦办,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矫治帮教。
三、有关要求
1.镇专项办综合组负责建立健全全镇专项办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细化专项办副主任具体职责,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务实高效。
2.各工作组负责本组的会议召开、工作推进,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做好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等工作。
3.打击组和各成员单位定期向综合组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工作经验及时报送。综合组梳理汇总后报镇党委和县专项办。
4.镇专项办对打击整治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工作综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等,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中共绿水镇委员会 绿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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