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山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构建完整清晰的权责体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总体要求,根据县级部门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理清与部门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在目前已公布的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目录的基础上调整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做到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同成为县级部门依法履职的准绳。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营山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1年本)》印发你们,并在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营山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1年本)
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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