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4596C/2022-0081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29

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山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2021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2-04-01 | 来源: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营山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1年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2021年版)对照《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和《南充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对县本级行使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各相关部门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列入《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部门职能职责调整等情况,《目录2021年版)中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各部门要及时汇总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适时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

《营山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同时废止。

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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