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1-30 17: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营山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立足卫健实际,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在营山县政府网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篇,其中我局的工作动态类简讯及行业政策类信息23篇,三公经费及财政预算决算报告1篇,人事信息40篇,法律法规4篇,行政权力责任清单3篇,政务公告6篇等。我局在四川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和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6条,其中行政执法信息2986条,其他信息数57条。

(二)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我局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局办公室一名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同时明确有关股室的工作职责,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订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并且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根据我局实际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营山县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政府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机构概况”、“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动态”、“网上办事”、“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等27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我局在营山县政府网站按要求对单位基本信息进行及时核对更新,明确专职网络安全技术人员,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日常管理,有效预防黑客入侵,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全年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14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工作部署安排上不够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主动;二是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按照政府公开信息目录,重点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公众。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四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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