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1-18 18:0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营山县乡村振兴局(地址:营山县正西48号;邮编:637700;电话:0817821124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营山县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照《营山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镇、村两级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政策性补贴等决策和政策落实过程中,严格评议和公示公开程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群众公认、社会认同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我局主动公开乡村振兴领域重大民生信息、工作进展、公告公示等信息112条,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做好乡村振兴领域行政法规等信息公开,切实回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领域群众关切的问题涵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通知、工作开展情况、衔接资金(部门预、决算)使用情况、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政策咨询等相关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有局信息公开公示栏、县人民政府网站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我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标准,畅通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202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被纠正行政结果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把信息出口关,坚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对内容进行把关,确保审核纸质文档和上传网站的电子档文件内容一致。对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强化审核,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权威、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持续加强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定期更新局机关信息公开公示栏等传统线下公示渠道,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紧盯时间节点,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等各项工作制度,公开公布举报电话。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衔接资金分配方案、雨露计划发放、小额信贷风险等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提高巩固脱贫成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建立网站信息发布审签、登记、管理制度和通报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干部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进一步激发干部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部分政策文件公开不及时,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策宣传效果不明显等。在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积极沟通协调各股室,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采取多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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