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西桥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1-13 1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等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营山县西桥镇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营山县西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营山县西桥镇兴镇街78,邮编:637792,电话:0817-83725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桥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对照《营山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因地制宜建设公开专区、加大线上公开维度和力度、完善专区打造、完善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功能,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梳理,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截至20231231日,我镇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内容涵盖工作动态、会议精神、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信息,其中通过西桥镇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公示项目、通知公告、惠民资金等共29社会救助类信息1条,公共文化服务1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条,乡村振兴类信息9条,安全生产类信息10条,其他类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3我镇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被纠正行政结果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镇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四个明确”制度、信息公开发布“三审”、错敏信息筛查及纠正反馈、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及时规范更新在政府网站上的公开栏目。对照县政府办下发的工作通知,开展全方位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所有网站栏目均保持6个月内常态化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规范运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对政务公开专区的设置标准,整合现有资源,通过标准化、便民化服务,打造集“资料查阅、信息查询、申请公开、办事咨询、自助办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政务公开专区。专区配置省、市、县政府公报,相关办事指南。完善服务机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政务公开专区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线下政务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建设具有本地特色、能与群众互动交流的功能区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积极参加市、县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并且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需要提升。在采编、收集及运用网络载体公开水平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意识需要增强。2023年信息公开中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涉及乡村振兴资金、土地政策、民生保障等方面公开还不够及时,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业务人员的工作意识,增加信息公开的培训次数,让业务人员熟悉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公开要素内容。二是加强与社会公众沟通,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更新和公开,确保不出现机构职能栏目过期等事,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率和更新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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