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勇、文建忠、文炳尉、文建荣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营2024公(15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文容光、彭碧芳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营山县朗池镇大北街1层16号 |
房权证:00002064号 |
文建勇、文建忠、文炳尉、文建荣 |
2 |
文容光、彭碧芳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营山县朗池镇大北街3层1号 |
房权证:00002065号 |
文建勇、文建忠、文炳尉、文建荣 |
登记机构: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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