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敬悌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时间: 2023-03-14 11:25

关于李敬悌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

2023公(008)号

        2023年3月13日,继承人(李敬悌)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茂华、金兰芬)位于营山县民安巷63号金新佳苑南二院C5幢3单元2层1号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李敬悌)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李茂华、金兰芬

李敬悌

(被继承人儿子)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民安巷63号金新佳苑南二院C53单元21

建筑面积:

99.04平方米

土地分摊面积:

15.22平方米


住宅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去世,李敬悌为被继承人唯一婚生子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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