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怀勇、王雪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2)52
唐怀勇(511322******301031)、王雪梅(511322******202887)因不慎将川(2021)营山县不动产权第0033568、0033569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书作废。
本人承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我们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怀勇、王雪梅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