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洪、陈芳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时间: 2023-01-09 13:31

关于陈洪、陈芳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2023公(001)号


  2022年12月30日,继承人(陈洪、陈芳)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明远、陈永惠)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模范街30号2-1幢5层15号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陈洪、陈芳)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房产证:200701047

陈明远、陈永惠

陈洪、陈芳(被继承人子女)

房屋所有权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模范街302-1515

建筑面积:55.9平方米


住宅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去世

2

土地证:(201103263

陈明远、陈永惠

陈洪、陈芳(被继承人子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模范街302-1515

土地分摊面积:11.17平方米


住宅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去世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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