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时间: 2023-01-12 14:18

关于李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2023公(002)号

         2023111日,继承人(李黎)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松生、廖桂芳)位于营山县民安巷63号金新佳苑南二院C5122号、营山县复兴路261号金新佳苑北院C11单元41号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李黎)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李松生、廖桂芳

李黎(被继承人之子)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民安巷63号金新佳苑南二院C5122

建筑面积:

40.88平方米

土地分摊面积:

6.28平方米


商业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去世,被继承人之女李黎放弃继承权

2


李松生、廖桂芳

李黎(被继承人之子)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复兴路261号金新佳苑北院C11单元41

建筑面积:

117.93平方米

土地分摊面积:18.83平方米

住宅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去世,被继承人之女李黎放弃继承权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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