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淑君、伍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时间: 2023-01-28 09:50

关于刘淑君、伍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2023公(003)号

     2023年1月20日,继承人(刘淑君、伍丽)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伍太渊)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绥安街道北坝社区太白巷棚户区改造A211号、A34单元42号、A34单元52号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刘淑君、伍丽)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伍太渊

刘淑君(被继承人配偶)、伍丽(被继承人之女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绥安街道北坝社区太白巷棚户区改造A211

建筑面积:36.02

土地分摊面积:

5.5

商业

被继承人的父亲已去世,母亲邓兰芳放弃继承权

2


伍太渊

刘淑君(被继承人配偶)、伍丽(被继承人之女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绥安街道北坝社区太白巷棚户区改造A34单元42

建筑面积:70.25

土地分摊面积:

11.59

住宅

被继承人的父亲已去世,母亲邓兰芳放弃继承权

3


伍太渊

刘淑君(被继承人配偶)、伍丽(被继承人之女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绥安街道北坝社区太白巷棚户区改造A34单元52

建筑面积:70.25

土地分摊面积:

11.59

住宅

被继承人的父亲已去世,母亲邓兰芳放弃继承权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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