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小娟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时间: 2023-01-30 13:33

关于黄小娟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2023公(004)号

        2023年1月29日,继承人(黄小娟)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黄远忠)位于营山县绥安街道北坝社区太白巷棚户区改造A3栋3单元4层2号(50%份额)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黄小娟)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川(2018)营山县不动产权第001463814639号不动产权证书

黄远忠

黄小娟(被继承人之长女)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绥安街道北坝社区太白巷棚户区改造A33单元42

建筑面积:

70.25平方米

土地分摊面积:

11.59平方米


住宅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去世,其配偶寇莉英、长子黄勇均放弃房屋(50%份额)继承权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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