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寿星、张秀琼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时间: 2023-03-14 11:28

关于杨寿星、张秀琼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

2023公(009)号

         2023年3月8日,继承人(杨寿星、张秀琼)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杨勇)位于营山县绥安街道锦程家园1幢2单元5层2号(30%份额)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杨寿星、张秀琼)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勇

杨寿星、张秀琼(被继承父母)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绥安街道锦程家园12单元52号(30%份额)

建筑面积:

109.52平方米

土地分摊面积:

7.41平方米


住宅

被继承人未婚,其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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