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营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加快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函〔2022〕746号) 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66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营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南充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实施。现将《营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并开展营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工作。
本次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具备相关条件的业主报名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评选,确定营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申报要求及程序详见《营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0日,联系电话0817-8365666、0817-8285312。
附件:《营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营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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