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小军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时间: 2023-05-26 15:57


2023公(023)号

         2023年5月26日,继承人(刘小军)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刘玉如、罗琼英)位于营山县磨子街3531单元24号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刘小军)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房产证:00001235

土地证:(201103066

刘玉如、罗琼英

刘小军(被继承人之长女)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磨子街3531单元24

建筑面积:

65.46平方米

土地分摊面积:

9.15平方米


住宅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去世,长子刘山、次女刘慧放弃继承权,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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