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泓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时间: 2023-06-06 10:1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325


郭晓泓(512924******260041)因不慎将0000214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书作废。

本人承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我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晓泓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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