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琼仪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时间: 2023-09-11 14:08

2023公(056)号

202398日,继承人(李琼仪)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吴永东)位于营山县城南镇景阳大道124号种子公司宿舍楼22单元61号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李琼仪)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集资建房合同

吴永东

李琼仪(被继承人配偶)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城南镇景阳大道124号种子公司宿舍楼22单元61

建筑面积:122.86平方米


住宅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去世,其父母的子女吴永清、吴建国、吴晓清均放弃转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儿子吴非放弃继承权。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9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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