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建民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时间: 2024-02-05 16:39

关于龙建民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2024公(036)号

202425日,继承人(龙建民)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龙兴全)位于营山县朝阳三巷1611单元及朝兴街门市(龙兴全所占份额)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龙建民)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坐落

用途

备注

1

划地安置

龙兴全

龙建民

(被继承人之子)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朝阳三巷1611单元及朝兴街门市(龙兴全所占份额)

商业住宅

被继承人父母、配偶均已逝世,其子女龙秀碧、龙秀荣、龙建春均放弃继承权,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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