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鲍长英、鲍长珍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关于鲍长英、鲍长珍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营2024公(037)号
2024年2月4日,继承人(鲍长英、鲍长珍)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鲍卢民、鲍克贵、文理容)位于营山县天保街47号3栋3单元及顺兴二巷门市(鲍卢民、鲍克贵、文理容所占份额)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鲍长英、鲍长珍)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坐落 |
用途 |
备注 |
1 |
划地安置 |
鲍卢民 |
鲍长英、鲍长珍(被继承人之孙女)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营山县天保街47号3栋3单元及顺兴二巷门市(鲍卢民所占份额) |
商业住宅 |
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长子鲍克贵、长女鲍素碧均已逝世,次女鲍素清放弃继承权,长女鲍素碧之子女放弃转继承权,由长子鲍克贵之女鲍长英、鲍长珍转继承,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
2 |
划地安置 |
鲍克贵、文理容 |
鲍长英、鲍长珍(被继承人之女)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营山县天保街47号3栋3单元及顺兴二巷门市(鲍克贵、文理容所占份额) |
商业住宅 |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逝世,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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