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昆、龚旭等十五名同志行政执法证作废公告
兹有营山县水务局执法人员郭昆、龚旭等十五名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现声明该十五名同志的行政执法证作废,公告后行政执法证将无效,信息如下:
姓名:郭 昆;编号:23110818027;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龚 旭;编号:23110818024;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全小兰;编号:23110818041;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何 伟;编号:23110818032;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蒲 江;编号:23110818049;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刘 波;编号:23110818042;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田 斌;编号:23110818054;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邹伟权;编号:23110818039;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陈 华;编号:23110818053;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魏 勇;编号:23110818051;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陈 明;编号:23110818058;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鲜小兵;编号:23110818057;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樊 刚;编号:23110818052;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胡 里;编号:23110818028;执法类别:水利。
姓名:蒋小平;编号:23110818056;执法类别:水利。
特此公告。
营山县水务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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