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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32
余远明(512924******192170)、徐厚华(511322******082605)因保管不善,将20150207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远明、徐厚华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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