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农村脱贫残疾人巩固提升任务)的公示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农村脱贫残疾人巩固提升任务)详细见附表予以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冯松,联系电话:0817-8220756,电子邮箱:946449205@qq.com,通信地址:四川省营山县北坝街36号。
附件:营山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营山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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