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公示公告

时间: 2024-08-13 10:42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00万元予以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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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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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营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营山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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