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公示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和《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765万元项目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冯松,联系电话:0817-8220756,电子邮箱:946449205@qq.com,通信地址:四川省营山县北坝街36号。
附件:营山县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项目分配表
营山县财政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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