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农业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29 00:00


 

 

 

 

 


营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山新征程的第一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营山县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实到工作实际,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有效地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执政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成立了营山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内设相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营山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营山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营山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对2021年农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宣传,增强法治观念

1.落实学法制度,完善普法机制。制定了《营山县农业农村局普法常态化培训制度》《营山县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各股室工作实际,印发了《营山县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度营山县农业农村局中层干部会前学法实施方案》。

2.狠抓学法普法能力建设。一是以“学党史”为契机,在坚持中层干部会前学法的基础上,结合各支部的“三会一课”的开展,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抓好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全县农业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积极参加知识竞赛、执法资格考试等活动,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在抓住领导干部、新提拔人员、执法人员、法规股长这些少数关键学法普法的基础上,同时采取聘请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结合以案释法进行集中宣讲;积极与县级其他部门协调,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通过关注微信“天府智慧普法平台”小程序等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学法普法积极性,提升了普法效果。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广泛通过网络、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农业普法覆盖面

一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组织有信誉、守诚信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承诺和现场咨询活动2次,培育典型、孵化经验。

二是开展好各类普法普规宣传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4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在农业生产、农资销售的关键时期、在会展中心、在各乡镇场镇,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进行了宣传,共出动宣传人员200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农民咨询1万余人次,提升了群众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抓实抓好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针对脱贫奔康、生产生活方面的法治需求,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涉及土地承包、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合同等与干部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农技推广、动物防疫等工作不断加强对种养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加大“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力度,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

(三)建立机制,依法行政

推进农业依法规范化管理,把农业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推广、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

1.坚持依法决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印发了《营山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营山县基层畜牧兽医站管理制度》《2021年营山县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营山县农村户厕问题整改摸排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营山县农业农村局资产管理制度》《营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制度》《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制度》《营山县农业农村局重大案件集体审查制度》《营山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处罚案件审核备案制度》《营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等规章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我局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

2.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1)积极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一是学习《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回避制度》《营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农业执法人员廉洁从政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以案释法活动的开展,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二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筑牢依法行政法律红线。

2)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行政处罚的主体、处罚依据、处罚程序等均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作法外处罚。进行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并符合规定的程序。

3)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组织100余人积极参加南充市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考试。明确协助执法人员只能从事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禁止无执法证件的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上半年取消执法资格60余人。二是新购置了一批录音笔、视频仪等执法装备,对行政执法的每一案子均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并及时标注案件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证明对象等基本信息,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以“南充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结合以往卷宗,查找问题与不足,加强执法文书的说理论证,提高执法文书制作和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四是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查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按程序报请局领导小组批准再立案,处罚意见由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确保每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合理合法。

3.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善农业营商环境。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职权梳理。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动态调整了《营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由去年的317项动态调整为今年的372项,并及时公布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优化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省、市要求按质按时完成“行权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完成平台录入行政许可、处罚、征收、确认、奖励、强制、检查、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为减少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支持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配合完成了“三证合一”改革工作。2021年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录入案件962件(截至20211130日)。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或参与案卷评查30宗,参与项目现场查验20项。同时推行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依托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双公示”企息平台,并协同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商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推行“互联网+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出台了《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以我局名义或代市政府、政府办牵头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规范流程征求意见、及时报备,经会议研究审议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进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在局党委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市法制部门指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由于农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较多,有的正在修订,许多新的法规还在陆续出台,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对依法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二)在普法工作中,人民群众是重要的主体,但涉农群体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普法的深入,也制约了普法效果的提高。

(三)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虽然县编办下达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编制15人,但人员迟迟难以到位,目前在编人员仅8人,且“将8名具有干部身份人员连人带编划转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锁定,其人员身份、编制性质不变。在中省市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事项实行冻结,人员原则上只出不进,编制只减不增”(营委编发[2020]32号),这种规定极不利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主动与县编办衔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争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配齐执法装备;积极与自规局协调沟通,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党委班子集中学法计划4次,单位集体学法培训计划2次,召开普法会议计划2次。)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县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1.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

2.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项制度。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一律录入行政执法平台公示。

(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定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优化、调整行政权力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细化、优化各权力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信息,向社会公布,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立即办马上办等“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3.强化监管、改善农资市场环境,积极营造农机、渔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高毒农药和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行为,打击假冒伪造或买卖相关许可证、文号等行为。按照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摆放整齐、监管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门店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种子质量监管、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等实施方案,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建设平安农机、平安渔业为重点,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着力打牢和夯实农民机手、渔民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农机、渔业安全无事故,为促进全市农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4.高度重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着力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采取与帮扶工作相结合,与农业科技技下乡活动相结合,进村入户,深入合作社、专业场、企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种不利于改革、不利于发展、不利于稳定的问题隐患、矛盾纠纷。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1.完善执法制度,提升监管设备,推动监管信息数字化、提升监管能力。

2.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营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1123        

 

 

 

 

 

 

 

 

 

 

 

 

 

 

 

 

 

 

 

 

 

 

 

 

 

抄送:县委依法治县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