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木顶乡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5-01-03 15:52

营山县木顶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

202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木顶乡人民政府切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新征程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强化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层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乡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规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举措,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总体规划部署,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考核制度,开展好党政班子的述职述法活动。

三是认真落实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好“四川普法”学习平台,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会议和干部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制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并建立学法积分制度,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形成知法、学法、懂法、用法、遵法、守法的局面。积极组织我乡领导干部参与行政执法证考试,2024年共组织21人参与行政执法证考试,通过率达90%以上。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质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多形式开展干部学法活动,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开展会前学法活动、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活动、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讲座培训、党委会、专题学习会议、乡村干部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强化了法治思维。

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列为重点宣传内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水平。我乡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加强与县司法局的沟通联系,2024年共对我乡法律明白人进行2次培训,重点培训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知识,并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考试,及格率达100%,优秀率达80%

三是精心精准组织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律宣传活动,全年我乡共组织集中法律宣传宣讲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增强了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提高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

(四)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机制建设

乡党委、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遵程制定行政决策,决策落地过程中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决策公开透明,过程合理合规,内容科学依法。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明确审核工作主体、事项范围和流程,做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要做好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同时,为全乡9个村(社区)聘用了法律顾问,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事务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认真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二是开展法治资源整合,将综治、司法、信访一体化运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大优势,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当作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实际问题来抓,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作用,为基层群众向党委、政府反映诉求设置便利窗口,为党委、政府掌握社情民意提供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动向,及时缓解矛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得力,建立健全社会维稳矛盾排查汇报制度和落实维稳层级责任制,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与各村居委会相互配合,针对重点矛盾纠纷,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定期跟踪问效,紧密合作,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群的管控,确保了辖区内保持平安、稳定。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思想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不够重视,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普法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多采取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载体主要以口头和宣传单为主,网络宣传相对滞后,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及时。  

三是基层执法部门执法力量不足,受人员编制数量限制和干部流动影响,基层执法队伍不稳定,执法力量配备不到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果和质量。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充分发挥委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长任副组长,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

是健全工作机制,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列为年度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得到及时研究解决,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

三是强化法治保障,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合法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是强化督查指导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结合全乡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治素质同时按照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职业特点,不同的年龄阶段,制定普法计划和设计普法内容,促进依法治深入开展进一步把法治宣传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促进机关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加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三是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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