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3-01-17 09:05

营山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营山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县的整体目标,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狠抓具体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机制。局主要领导担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依法决策制度。局党委多次研究法治工作,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根据《营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营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分解年内法治建设主要任务,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任务和相关股室职责分工,定期检查督办。

(二)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以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卫生健康宣传日等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市民宣传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系统内部坚持党建引领,组织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讨论3次,并撰写心得体会30余篇。组织各党组织书记集中上廉政党课,学习市纪委监委印发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组织卫健系统参加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宣在线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等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文件、决策、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持续优化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步伐,实现县级公立医院自主就医,大大减少了群众看病排队时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医共体医联体成员单位和服务范围,初步实现了城乡医疗机构专科之间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工作成效显著,巩固和发展了远程医疗协作,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合作更加紧密,积极实施、引导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持续抓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创建工作,今年有11家基层医院达到优质基层医疗单位基本标准,有4家基层医院达到优质基层医疗单位推荐标准。持续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设置预防接种门诊。

(四)坚持依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积极组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国省市举办的执法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卫生健康执法行为,护卫群众健康安全。制定《营山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大会,细化了整治范围及整治内容,职责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严厉打击巫医、游医、黑诊所等非法行医,取缔非法行医3家,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五)坚持依法防控,筑牢疫情防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紧盯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严格按照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防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常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印发宣传折页20万份;全覆盖多轮次开展应急队伍人员培训,举办传染病专(兼)职人员防控培训班5次、培训500余人次,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7次。对全县36家乡镇(中心)卫生院、4家县属医疗卫生机构、8家民营医院、110余家个体诊所、300余家村卫生室进行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院感染管理、医疗机构执法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00余份,下达监督意见书800余份,作出行政处罚32家,总计罚款3.6万元。医院感染管理消毒监测合格率98.8%,以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48家,给予警告36家,行政罚款12家,总计罚款人民币67000元。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方式相对单一。宣传手段、方式上灵活性、多样性还需要强化,需要从宣传对象需求出发,提供多样性的宣传。二是卫生执法监督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人数少,执法力量不够,亟须提高队伍综合能力来满足卫生健康执法需求。三是重大疫情防治和应急管理制度需进一步细化。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经验不足,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无法适应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需要深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

三、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理论融入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用好法律顾问,确保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到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案件论证工作中,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治理能力。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多层次、多领域培养卫生健康综合执法人员,确保卫生健康执法队伍满足系统执法监督需求。

(二)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卫健系统从业人员、执法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等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卫健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执业的能力,全面提升系统法治主体的法治思维。优化社会宣传途径,加强统筹调度,打造多样化的法治宣传阵地,提高全民对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遵纪守法的行动自觉。

(三)持续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在疫情处置能力上再提升,加快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弱项,构建平战结合、科学有效、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整体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职业病防治、公共卫生监测等,确保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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