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蓼叶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营山县蓼叶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营山县蓼叶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政府工作进入法治轨道,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的领导
1.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马春光为组长,镇长晏虎林、分管领导余海彪为副组长,镇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为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通过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2.构建基层法治政府体系。(1)严格落实党委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杜绝 “一言堂”。例如,在镇域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实施等决策中,通过座谈会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村民代表、企业代表、行业专家等,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建立健全决策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决策内容。(2)落实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我镇聘请侯君同志为镇政府及村(社区)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效避免法律纠纷发生。在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中,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对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在合同审查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政府及村(社区)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在矛盾纠纷调解中,法律顾问凭借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矛盾纠纷的妥善解决。
(二)推进法治执法工作落实
1.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定期听取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工作汇报,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严格依法依规执行。通过党委(扩大)会议,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协调,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带头督促开展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办事程序公开透明度,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决策、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建设等信息,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让村民随时随地了解政府工作动态。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回复和处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3.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管理。(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解读、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技巧等方面,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自身法律素养。(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确保执法过程公正、公平、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明确执法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告知权利、听取陈述申辩等程序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加强内部监督,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等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成立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及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明确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考核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农村执法重点领域注重事前巡查告知,规范下达执法过程文书,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建立健全执法巡查制度,加强对农村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下达执法文书,确保文书内容准确、完整、合法。同时,加强对执法主体资格的管理,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招聘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执法人员。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1)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在权力集中领域强化监管力度,完善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审批制度规范。对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资金分配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加强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完善内部流程控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审批制度规范,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确保审批权力依法行使。(2)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实行党政领导和各部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任前公示、离职审计以及单位财务年度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同时,加强对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发挥纪检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纠错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加强对问责工作的领导,明确问责主体和问责程序,确保问责工作依法、公正、有效进行。发挥纪检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1)组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 “一岗双责” 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落实 “一岗双责” 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机制,明确镇、村两级干部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妥善解决。(2)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定期召开专题会,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调度研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定期召开专题会,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调度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同时,加强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顺利进行。(3)依法开展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工作。对矛盾纠纷及时梳理,建立档案,明确化解责任主体,规范下达文书材料。建立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工作台账,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化解责任主体和化解期限。规范下达文书材料,确保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同时,加强对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工作的跟踪回访,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四)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高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利用“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干部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讲座,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村(社区)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意识不强。部分村(社区)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中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存在凭经验办事、不依法依规办事现象。一些村(社区)干部在处理村务时,没有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导致一些决策和行为存在法律风险。
2.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不够深入。宣传方式和渠道单一,宣传效果不理想,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了解不够深入,参与度不高。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主要依靠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同时,宣传内容不够生动、形象,难以引起群众的共鸣和关注。
(二)原因分析
1.对村(社区)干部的法治培训和教育力度不足。工作任务繁重,对村(社区)干部法治培训和教育不够系统、深入,导致他们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深刻,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提高。由于村(社区)干部工作任务繁重,参加法治培训和教育的时间有限,导致培训和教育效果不理想。同时,培训和教育内容不够系统和深入,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难以满足村(社区)干部的实际需求。
2.在宣传方式和渠道上创新不足。未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不够生动、形象,难以吸引群众关注和参与。在信息化时代,传统的宣传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宣传方式和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同时,宣传内容需要更加生动形象、贴近群众生活,才能吸引群众的关注和参与。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镇工作的领导。通过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多次召开镇党委会和专题推进会
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带头督促开展政务、村务公开工作
提升行政办事程序公开透明度。通过公开政府决策、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建设等信息,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管理
确保行政执法依法依规执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督导,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各部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通过培训等方式充实法制工作队伍,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法制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制定法制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通过多种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加强学习效果考核评估。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责任,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
1.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和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行政行为监督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和公正性,防止权力滥用和执法不公。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反馈机制。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创新方法,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1.采用微信、QQ、广播、公示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制作生动形象的宣传资料。创新宣传方式和渠道,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2.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群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素养。
3.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提高群众参与度。通过群众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之,蓼叶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营山县蓼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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