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时间: 2023-03-15 17:30

营山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营府行复20233

申请人:王某辉,住址:四川省营山县。

被申请人: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李晓鸿,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交通违法行政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予受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了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营山县人民政府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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