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时间: 2023-10-16 14:56

营山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营府行复202325

申请人:朱某,男,生于19769月,住址:四川省营山县。

被申请人: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张强,职务:大队长。

申请人202398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受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了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营山县人民政府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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