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并拟对聚合物锂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2-10-25 15: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1025日,我局受理了聚合物锂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5050620

  通讯地址:营山县一环路北二段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聚合物锂电池生产项目

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

四川航电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欣天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机械汽配产业园3#厂房部分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21636m2,共计2F。1F建筑面积5760m2,主要布设办公区、仓库、烘箱、NMP回收系统、涂布车间、清洗车间、对辊、配料间等;2F建筑面积15876m2,主要布设制片车间、卷绕车间、装配车间、烤箱、注液车间、化成车间、成品仓库、办公室、会议室等。新建8条锂电池生产线(正、负极各4条),主要产品为聚合物锂电池、电子烟电池、蓝牙耳机电池,设计年产1.7亿只。

1.大气。投料过程在密闭的配料车间内进行。涂布烘干废气经1套三级冷凝回收装置(NMP回收系统)回收。注液封闭箱内进行,注液废气经收集后与涂布烘干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锂离子/锂电池”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

2、废水。项目必须进行雨污分流。冷凝系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负极搅拌桶清洗废水经膜分离法(处理能力3.0m3/d)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引至营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管网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营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管网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维保养,避免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对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在厂房西南侧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NMP废液、废原料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其他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置。废包装材料、废隔膜纸、废铝复合膜收集后外售。废电池(不合格品)委托专门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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