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并拟对四川省宏冠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营山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2-12-08 09: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128日,我局受理了四川省宏冠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营山厂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28日-202212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5050620

  通讯地址:营山县一环路北二段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省宏冠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营山厂区项目

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南侧、新迈越项目东侧

四川省宏冠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南侧、新迈越项目东侧,总占地面10000.00m2,建设内容为一栋生产厂房、一栋综合楼,生产厂房采用门式钢架结构,共2层(高12.3m);综合楼采用框架结构,共3层(高12.7m)。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达碳纤维布30万件/年、碳纤维制品20万件/年。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大气。施工期:施工现场架设2.5-3m高围墙,封闭施工现场,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风速大于4m/s时停止施工,降低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在胶装工序、烘烤工序、印刷工序出口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共7个),涂装工序设置密闭负压车间,经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织布机置于封闭车间内,织布粉尘经一套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项目必须进行雨污分流。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围现有环卫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基坑排水和冲洗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后排放。混凝土养护废水直接用薄膜或塑料溶液喷刷在混凝土表面,多余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相应隔油处理后作为场地冲洗或防尘洒水回用。运营期:喷涂清洗水、成品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一年更换一次,作危废处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座4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1座8m3)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营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营山河。

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平面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禁止高噪声施工设备午休时间(12:00-14:00)作业。运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维保养,避免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对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别处置。施工期:土方石用于回填或厂区绿化,无弃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经分类收集外售废品回收单位,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清运处理。装修中用到的废弃涂料容器、环氧树脂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并做好防护措施,待施工完成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收尘交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碳纤维布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在生产厂房1F西南侧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10m2),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含废活性炭、报废模具、喷涂清洗废水、成品清洗废水、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环氧树脂桶、废油墨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其中喷涂清洗废水、成品清洗废水暂存于清洗池),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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