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并拟对四川代颐建材有限公司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3-03-27 10: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327日,我局受理了四川代颐建材有限公司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27-20233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5050620

  通讯地址:营山县一环路北二段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代颐建材有限公司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营山县渌井镇香积村一社

四川代颐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营山县渌井镇香积村一社,在现有占地范围内将现有16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升级改造成1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属于扩建项目。主要设置拌合机1台、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1个、输送系统1套、上料计量系统1套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商品混凝土25m3。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

1、大气。施工期: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车辆密闭运输,堆料进行覆盖,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降低粉尘向大气的排放。运营期:砂石骨料暂存在原料堆场,原料堆场设置四面围挡+彩钢瓦顶棚,仅保留车辆进出通道,顶部设喷淋装置,定时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粉料采用封闭式输送带,设置喷雾降尘,粉尘厂房沉降;3个筒仓分别配套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呼吸口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采用道路硬化、洒水降尘、车辆篷布遮盖、设置洗车设施等措施,减少车辆运输粉尘;生产废气排放须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和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必须进行雨污分流。施工期:施工废水利用现有项目的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预处理池(20m3,位于厂区西南侧)处理。运营期:场地冲洗、车辆冲洗水经洗车沉淀池(30m3)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搅拌废水先后经砂石分离机、压滤机处理后,汇入清水池,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预处理池(20m3)处理。

3、噪声。封闭厂房,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维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避免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对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别处置。施工期: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和后期绿化覆土,弃土运送至指定弃渣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定期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运营期:压滤机泥饼、检验室废料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润滑油桶暂存于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共2间,15m2+25m2,位于项目北侧)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及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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