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1日,我局共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5050620
通讯地址:营山县一环路北二段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邮 编:6377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全文 |
1 |
营(山)蓬(安)仪(陇)三县城镇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助燃系统辅助LNG供气点建设工程 |
南营环审〔2023〕16号 |
2023/12/31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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