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8日受理并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4-05-09 10:31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8-2024年5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5050620

地址:营山县一环路北二段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山县幸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营山县清水乡

营山县幸福水库管理局

四川嘉纳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主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坝顶改造、坝体廊道加固、坝面及下游坝脚加固;清水副坝及肖家垭副坝加固;溢洪道加固;取(放)水洞加固;放空底孔改造加固;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改造等。

1.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开挖和降低施工噪声,减少对河道水生生态和陆生生态的破坏。对表土要加以剥离、单独存放,用于受损区域的回填覆盖,植树种草。避开暴雨,减少暴雨冲刷,减轻水土流失。

2.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优选施工时间,降低施工机械噪声,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对施工废水、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固体废物进行集中、快速处理、无害化处理,防止生产和生活废水、废渣、垃圾污染环境,尽量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迹地的绿化恢复过程中应尽量采用当地树种、草种,利用原自然植被的建群种进行恢复。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坚持工程建设与资源保护措施三同时原则。鱼类繁殖季节,严禁向库区倾倒建设垃圾、从库区中挖沙取石等严重破坏自然环境,影响鱼类产卵繁殖的行为。

4.施工场地及植被生态恢复措施:在施工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处设置沉淀池。对未及时回填土石方用篷布加以覆盖,减轻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完毕后,对场地平整,并覆植土。

5.工程占地保护措施:尽量沿河堤纵向平行布设,以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

6.表土剥离保护措施:堆土场堆土后及时进行迹地清理,清除杂物

回填剥离的表土并翻松,同时疏通原地表排水系统,保证周边排水通畅。

7.迹地恢复及复垦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复垦恢复措施,复垦规划各项技术指标参照《土地复垦技术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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