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有力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信息公开质效,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能力提升的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3〕10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南府办函〔2023〕65号) 要求,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各级各部门(单位)每年度要根据省、市30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参考目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及本部门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政府网站标准化规范化栏目下进行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关于基层政务公开的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确保每周不少于1条信息。
二、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县政府发布重大政策,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进行权威解读,涉及单个部门的,由该责任部门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负责,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鼓励政府部门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多元化解读形式,并按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下上传送审。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各级各部门(单位)相关人员须加强学习《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梳理属于本单位的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内容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公开时限(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认真处理。对不公开或答复申请人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而引起行政诉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杜绝敷衍了事、年年照抄等情况出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认真撰写本单位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年度报告发布及时性、结构内容全面性、数据准确性等方面,对本单位公开的年度报告进行自查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我办将检查和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