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审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时间: 2026-07-02 19:08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 机构信息 机构概况 机关职能、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 营山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办公室 监督电话:0817-8233372
领导分工 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或有关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公室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职能职责
办公室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全省有关财政收支审计、政府投资建设审计等的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 营山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法规审理股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有关审计工作准则、内部审计规定等有关审计方面的规章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或有关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规审理股
其他政策文件 有关审计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
法规审理股
重点工作 审计结果公告 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五款 营山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办公室
规划计划 审计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三款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
招考录用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四款
办公室
财务信息 财政预决算 各年度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款 营山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县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予以公开 财务股
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依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八款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财务股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以及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九款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履行招标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人职责相

关机构或

者其委托

的招标代

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营山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每年2月10日前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办公室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 每一项行政处罚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 营山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办公室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行政强制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实施主体、咨询电话、监督反诉电话、法定依据、流程图等内容。 营山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办公室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通知财政部门暂停拨款,责令有关单位暂停使用。 行使层级、事项来源、权力来源、审查类型、实施主体、办理时限、运行系统、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常见问题等内容。 营山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办公室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其他公开事项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公开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81号  ) 营山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办公室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法制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每年4月1日前 办公室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及复文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办公室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政策解读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的分析解读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15〕4号)第六十九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法规审理股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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