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5361M/2021-0004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5-30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时间:2023-05-30 |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形式公开对象咨询及监督电话
机构信息机构概况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办公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三定方案等。办公室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处理后发布社会咨询电话0817-8221323            监督举报电话0817-8211701
机构职能“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职责
领导分工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
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名称
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国家、四川省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森林防火、草原防火、水旱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震灾应急救援、救灾、煤炭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全省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森林防火、草原防火、水旱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震灾应急救援、救灾、煤炭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等。办公室、有关业务科室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全文发布社会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家部委和省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森林防火、草原防火、水旱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震灾应急救援、救灾、煤炭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章;应急管理厅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制定或应急管理厅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或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财务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信息。
相关业务股室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全文发布社会
重点领域信息规划计划安全生产有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年度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指南、年度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立项项目情况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执法动态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
执法大队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全文发布社会

隐患排查一般隐患整改情况、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等信息
办公室,各业务股室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全文发布社会

安全生产“红黑名单”纳入红、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名称、管理时限等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等信息

应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发生情况、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等信息
救灾物资与保障股、应急指挥与预案管理股、办公室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全文发布社会

民生工程安全社区建设年度计划、总结和推进情况
办公室、综合协调与减灾股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全文发布社会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信息
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网站全文发布社会
行政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票据交易);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办理结果、联系电话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政策法规与宣传训练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与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全文发布社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处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处罚等内容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程序、监督电话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等执法大队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全文发布社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