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2.执行乡党委的决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引导、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农业水利交通和农村经营等相关管理、乡村振兴和扶贫组织实施、移民、商贸流通促进、市场监督管理协助等工作;

4.制定实施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相关管理,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5.制定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村建设、住房保障、城镇管理等相关管理;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8.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抓好财源建设工作;

9.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保障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12.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  邱黎明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乡长  黄明

协助书记抓党委工作,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政府效能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魏志凌

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协助书记、乡长推进重点项目,分管人居环境治理、机关后勤、食堂,联系清水湖社区。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   何德康

分管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群团及老协等工作,联系党政办、党建办、乡团委、军营寨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蹇 君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督查督办、目标管理、机关效能、乡务村务公开和作风建设工作,联系丰收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提名人选  黄代强

分管人民武装、兵役登记、民兵预备役、自然资源(国土、林业)与规划、农村住房建设(移民安置、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分管农村发展服务相关岗位和人员,联系回龙村建所、乡国土所、土塘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员(试用一年)易 佳

分管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远程教育、农民工信息及平台工作、政法、依法治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交通,联系回龙派出所、回龙司法所、幸福水库管理局、水磨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杜雨芳

管民政、残疾人保障与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医保、农保、就业、农民工服务)、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红十字、计生、妇联工作,分管社会事务服务相关岗位和人员,联系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所、统计站、妇联、敬老院、福源小学、清水小学、福源卫生院、清水卫生院、回龙中学,双井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乡长  何俊华

分管农业农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旅游等工作,分管农村发展服务、发展保障服务相关岗位和人员,联系农业服务中心、福源兽防站、清水兽防站、银鸽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乡长  饶  飞

分管财贸金融、生态环境保护(含一级饮用水源保护、河湖长制)、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财政所、农商行福源分理处、农商行清水分理处、福源社区。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清水乡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林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农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

清水乡社会事务中心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设置阅报栏;建立乡镇文化活动室,常年向群众开放,利用活动阵地举办各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业余群众文艺队伍开展面向群众的文艺演出;配合县文体部门做好文化、新闻市场的日常巡查,发现违规经营及时上报;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新建村文化活动室;城镇、市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城镇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经费筹集机制,确保场镇公共卫生开支;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未单设劳动保障所的乡镇还要承担劳动保障服务的职能。

财政所

贯彻落实财政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负责乡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对下属单位、村级财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负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账务核算和监督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所

承担本级基层政权建设、拥军优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区服务、殡葬管理、救灾救济、老龄、残疾、五保供养、社团登记及地名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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